时间:2016-02-18 14:16:29 作者:未知查看:217
办理毕业的程序
1. 考生持上述第一条中1―5项内容规定的课程合格证、免考证明、学历认定等材料,到报考所在市、县(区)招考办申请毕业。
2. 考生申请办理毕业,在报考所在地填涂毕业生登记表、申请毕业登记卡,上交准考证和全部课程合格证。
3. 考生须认真校验本人的自然信息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身份证住址等)和成绩信息,并签字确认无误。如对自然信息和成绩信息有异议,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没有照片信息的考生须电子摄像。
4. 考生申请办理毕业的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初(具体时间见网站公告)。
5. 申请办理毕业须交纳毕业生审定费50元/生(辽财综[2003]478号文件)。
6. 在外省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,需转回我省办理毕业的,必须履行考籍转入手续,并合档后,方可办理毕业。
7. 毕业证书领取时间上半年1月下旬,下半年7月下旬(以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),考生可凭领取凭证按规定时间到各市、县、区招办直接领取。